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是否免征房產稅?
來源: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日期:2018-08-01
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是否免征房產稅?
答:根據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》(財稅〔2000〕97號)第一條規定,暫免征收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、土地、車船的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、車船使用稅。
第三條規定,本通知所稱老年服務機構,是指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、文化、護理、健身等多方面服務的福利性、非營利性的機構,主要包括:老年社會福利院、敬老院(養老院)、老年服務中心、老年公寓(含老年護理院、康復中心、托老所)等。
因此,符合上述規定的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暫免征收房產稅。